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川医保发[2020]10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出品种及时间
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见附件1)。度米芬含片等94种药品于2020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见附件2)。铝镁匹林片(II)等44种药品于2021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见附件3)。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支付。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药品调出时限。
药品调出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药品目录调整权责、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调出品种和时限执行,不得自行变更调出品种和时限,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及时调整信息系统。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启动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调整和维护工作,确保按期实施。要及时通知定点医药机构做好调出品种的系统对接、品种替换等工作,确保有序过渡。
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各地在政策执行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附件:1.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
2.度米芬含片等94种药品
3.铝镁匹林片(II)等44种药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
政策解读:http://ylbzj.sc.gov.cn/scsybj/c100062/2020/6/23/898cba8ace3c4dfa952492416a7dad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