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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1/1/15/b4a4d0898dbf4b4d9a29dcb6e28d21ee.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1-15 | 2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评选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医保发[2020]52号)要求,经逐级择优推荐、筛选把关、集体研究、深入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8-86523227,028-86536912(兼传真)

电子邮箱:scsybjrsc@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评选全国医疗保障系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1个)

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中心

二、先进个人(4人)

朱林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经办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毛火平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魏东升成都市成华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科长

杨明道孚县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