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3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业保险宣传力度的建议》(第5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方面的保障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制度的改革,为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对医疗保险的新需求、新期盼,需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复合保障体系,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险体制走向成熟和完善。鉴于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属性,不宜于凭借政府公共资源对商业医疗保险开展直接宣传,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通过打造综合保障体系,切实减少家庭和个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顶层设计,改善衔接途径,结合我市现有商业保险公司承办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明确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立足保障需求,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主动对接商业保险公司,提高商业医疗保险供给质量,完善产品供给体系,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让商业医疗保险从奢侈品变为必需品。
三、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数据互通建设,并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实现不同保险制度报销支付“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支付等便捷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加强业务监管,维护良好秩序,确保真正发挥医疗保险整体产业的健康保障功能,培育成熟的医疗保险产业市场。
感谢您对市医保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联系人:徐晨;联系电话:6188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