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的补充通知
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相关规定,现对《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自医保中心发[2020]42号)文件中的部分药品支付范围做进一步明确(详见附件)。
附件: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