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川医保发[202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