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年度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属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自贡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自府法规[2004]2号文件)第四十四条、《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自劳社发[2007]130号)第十六条、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工伤康复试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自人社发[2014]1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医疗机构的申请,我局按“自愿、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级、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地域分布及医院参统情况等,既照顾职工就近医治又便于管理,经考察和资质审查,确定的2017年度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如下:
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
(二)自贡市中医医院三甲
(三)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乙
(四)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甲
(五)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甲
(六)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二乙
(七)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三甲
(八)自贡仁爱骨科医院一甲
(九)自贡七六四医院二乙
(十)自贡名扬医院未定级
(十一)自贡市川玻综合发展公司职工医院一甲
(十二)自贡市家馨医院一乙
(十三)自贡新区医院一甲
(十四)自贡福世光明医院二乙
(十五)自贡东方医院二乙
(十六)自贡长征置业总公司医院一乙
(十七)自流井区中医院二甲
(十八)自流井区第二人民医院医院二乙
(十九)沿滩区人民医院二乙
(二十)沿滩区妇幼保健院一甲
(二十一)成都现代医院二甲
(二十二)四川现代医院三级
(二十三)富顺新区医院二乙
(二十四)富顺县人民医院二甲
(二十五)富顺博爱医院一甲
(二十六)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卫生院一甲
(二十七)富顺爱心医院一甲
(二十八)富顺华英医院一甲
(二十九)富顺县晨光医院二乙
(三十)富顺群康医院一甲
(三十一)荣县人民医院二甲
(三十二)荣县中医医院二甲
(三十三)荣县康联医院一甲
(三十四)荣县华康医院二乙
(三十五)荣县新城医院二甲
(三十六)自贡市贡井区中医医院二甲
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
(二)自贡市中医医院三甲
(三)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乙
(四)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甲
(五)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甲
(六)自贡市妇幼保健院三甲
(七)自贡妇产科医院二乙
(八)自贡七六四医院二乙
(九)自贡新区医院一甲
(十)自贡福世光明医院二乙
(十一)自贡东方医院二乙
(十二)自贡市大安区妇幼保健院二甲
(十三)自流井区中医院二甲
(十四)自流井区第二人民医院二乙
(十五)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二乙
(十六)自贡市沿滩区妇幼保健院一甲
(十七)四川现代医院三级
(十八)富顺县人民医院二甲
(十九)富顺县妇幼保健院二甲
(二十)富顺博爱医院一甲
(二十一)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卫生院一甲
(二十二)富顺爱心医院一甲
(二十三)富顺县晨光医院二乙
(二十四)富顺华英医院一甲
(二十五)荣县人民医院二甲
(二十六)荣县华康医院二乙
(二十七)荣县新城医院二甲
三、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一)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
(二)四川恩德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四川省肢体伤残康复中心
(四)四川新城假肢矫形器具有限公司
四、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
(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