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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tq4GNIvrBeLi_TpZXGIog | 作者: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2-06 | 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伊春市正式启动医保DIP实际付费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2021-12-06

12月3日,我市召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实际付费(DIP)启动会议,标志着伊春市DIP国家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市二级巡视员冯奎阳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孟利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亚华主持会议。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市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中心医院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DIP试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2021年12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DIP实际付费,覆盖全市二、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会议上,伊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娄海军同志对《伊春市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说明和简要解读。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和试点医疗机构代表分别对我市DIP国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了发言。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亚华进行了工作推进情况介绍。2020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在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在国家DIP技术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市DIP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已完成基础数据提取和测算、建立本地DIP病种目录库、搭建信息应用平台和DIP支付模拟测试,并根据近年历史数据,综合考虑医院等级、学科发展、费用增长等因素,按照“月度预结算、年度清算”的方式,明确了预算、清算规则和方法,病种和分值确定方法、结余奖励及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提升,扩大试点效应。在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加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改革攻坚合力,加强政策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夯实试点改革成果。

市二级巡视员冯奎阳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启动DIP实际付费表示祝贺。他强调,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付费工作已经启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推动医院、医保和患者“三方共赢”,推进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保证DIP支付方式改革在我市落地生根、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增强林城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遗余力、全速冲刺,确保我市DIP实际付费工作顺利推进,使支付方式更加精准合理,全面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为我省DIP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参考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