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持续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
宿迁医保2021-08-20
2020年11月,我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为全国71个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之一。2021年4月,我市和广州市通过国家医保研究院评审,成为首批可以实际付费的两个城市之一。5月,市政府召开DIP动员部署会,确定从6月1日起实际付费。根据《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全市228家有住院资格的各等级医疗机构参与了DIP改革,通过独立研发的DIP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1-5月份模拟运行、6月份实际结算以及持续医保信息监管。取得了初步的改革效果。2021年6月,全市医保本地住院医疗费用46926万元,同比增加7.7%(2021年1-5月同比增加33.5%),环比下降17.34%;次均住院费用7382.54元,同比下降0.36%,环比下降4.14%。次均住院天数8.97天,同比下降17.19%,环比下降6.25%。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沭阳县人民医院、宿迁市第三医院等医疗机构顺应DIP改革,主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价销售,预计年度让利群众一千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出台DIP考核管理办法和经办导则,明确部门职责,开展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对DIP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改革质效。
审签:庞志勤
审核:王弄潮
拟稿:王波
编辑:管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