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医保局试行驻院代表制度
发布日期:2015-09-30
9月以来,市医保局在城区5家医保定点医院试行驻院代表制度。
市医保在经过充分调研和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了《绵阳市医疗保险驻院代表管理暂行办法》,从驻院代表选用办法、行为准则、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奖惩办法、监督机制等方面规范管理驻院代表。
驻院代表在入驻医院后,开展核实参保患者身份的入院核查;巡查病人在院情况、是否有小病大医、不合理检查、滥用药物等现象的住院核查;复核结算的住院费用,是否存在违规带药、乱收费的出院核查;对转诊转院的情况进行复核、登记、跟踪了解的转诊转院核查等多项具体工作。驻院代表制度推行后,将医保监管的平台进行了延伸。驻院代表及时指出院方在参保病人住院治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督促医院及时改正;促进医院履行定点协议义务;帮助医院规范管理;对医保政策起到了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