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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A2BFVaVPqoqz-loMCgxHg | 作者: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1-20 | 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保支付方式趟新路我市作为DRG付费试点城市让病人医院医保三方受益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2020-11-20 10:41

医保支付方式趟新路

去年5月,我市被国家确定为DRG付费试点城市,明确试点工作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分三年有序推进。那么,已经启动了一年半的DRG付费试点工作进展怎么样了?DRG付费改革工作又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住院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是世界上公认的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利多弊少的医保支付方式。

DRG付费具体来说就是以病人诊断为基础,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若干诊断相关组,在分组上进行科学测算进行付费的方法。也就是说,将病人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资源消耗的不同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的一种付费方式。

这样的DRG付费有哪些优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DRG是现代化的卫生经济管理工具,是对住院病人直接管理的有效方式,可保证患者得到合理有效治疗。DRG付费的应用也能够促使医院更全面、有效地控制疾病诊治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有利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同时,DRG支付标准是较为科学的医保经办机构向医院支付费用的依据,可以做到科学合理付费,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推进。“因此,这种付费方式合理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三方的利益。”相关负责人说,随着DRG付费的广泛应用,将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引导医院通过主动降低成本获取合理利润。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支付改革工作会,要求各试点城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挖潜补短,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那么试点一年半,西安市做了哪些努力?

据了解,西安自确定为试点城市后,就建立了市级、局级和院级三层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了交大一附院、省医院、市一院、市四院、市红会和唐城医院6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三级机构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月、每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路线图。

在试点工作中,西安市盯住数据采集这个基础,扎实做好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历史数据的采集工作,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分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也为我市下一步测算权重、费率奠定了基础;盯住能力提升这个重点,多次邀请国家医疗保障局技术指导组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保部门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多场次、全方位的培训,强化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力求做到所有人员都培训到位;盯住末端落实这个关键,定期前往试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进试点工作;盯住借力外脑这个硬核,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为改革实施智慧拓展和技术保障。

此外,我市还统筹安排,做好了模拟运行准备工作,并按照国家制定的CHS-DRG细分组方案,结合西安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规范病历及病案首页书写,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针对病案、质控、编码等核心环节,做好各试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培训工作,为我市2020年底按DRG医保支付结算清单结算模拟运行工作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