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被确定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05-23 22:34
2019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此次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的召开,标志着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会议宣布了30个全国试点城市名单,其中,我市将正式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成为陕西省唯一的试点城市。
我市将按照先规范管理、再评估付费的原则,加大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进程,制定并完善西安市基本统一的DRG付费政策、流程、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实现我市医保基金按DRG方式付费,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质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关于“DRG”
DRG付费是按照临床治疗相近、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对住院病例进行分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DRG付费是继按病种付费改革以后,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推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与我市现行对10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相比,DRG付费基本实现对常见住院病种的全覆盖。
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市医保局将与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从建立协调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完善DRG分组、确定付费标准、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医院管理等方面着手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DRG付费国家试点任务,为全面推行DRG付费打下良好基础,切实让参保群众在支付方式改革中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