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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1qYaw7xLBOZkRY3AC0GMw | 作者: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5-20 | 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省唯一!佛山成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原创佛山医疗保障2019-05-20 21:27

今日(5月20日)上午,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宣布北京、天津等30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DRG付费。佛山成为广东唯一上榜试点城市。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其中北京为主会场,佛山等其他29个试点城市为分会场。在本次视频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DRG付费国家试点顶层设计和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任务,督促各地要按要求建立相应协调机构、完善有关基础工作、加快推进试点。

省医疗保障局、省社保基金局相关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市领导,市医保局领导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医院代表参加此次大会。

视频会议结束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培星介绍了我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2018年1月1日起,佛山对全市104家有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试行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共确定DRG分组860组,覆盖全市12000多个病种,入组识别率达到100%。下一步将积极利用(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的政策优势,不断完善按病组分值付费系统,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改纵深发展,推动健康佛山和卫生强市的建设。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炳光肯定了佛山敢于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以及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

目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重要阶段,佛山市要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将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作为不断前行的重要动力,坚持‘保基本,可持续’的指导思想,全面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希望佛山为全省乃至全国创造DRG付费的新局面,助力我省开创医疗保障新篇章。”董炳光在会上强调。

佛山市副市长乔羽在讲话中指出,佛山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试点城市,必须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选准主攻点,明确突破点,大胆探索、寻找规律、凝聚共识,努力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等方面取得有益的经验和模式,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乔羽强调,佛山作为试点地区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医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从而实现建立一套标准、完善一套政策体系、建立一个合理的流程、培养一支专家队伍、完成一个样版的“五个一”目标,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广东乃至全国的医改事业贡献佛山力量。

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意义在哪里?

实施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和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因为在DRG分组中,医院最终能获得多少医保基金,与医院的服务能力、服务难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挂钩,而且病案首页信息和编码是分组的载体,只有临床写得准、编码编得对、信息传得全,医院各方面管理精细到位,才能实现医院服务的真正价值。所以医院必须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成本,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用药指征,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同时找准自身发展定位,合理配备资源。对应自身技术水平,收治与医疗水平相适应或稍高难度的病案,内部协调达到分级诊疗。

“DRG付费是要求各医院引入一种竞争激励,要开始做减法,要反思哪个地方不该用的就别用,从注重规模数量转向注重质量管理,使医疗和医保管理迈入精细化管理时代。”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梁丹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