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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sylbzj.suining.gov.cn/web/sybj/bwdt/-/articles/4842663.shtml | 作者: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5-27 | 2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调整政策

发布日期:2019-05-27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印发后,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办法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落地见效。

二是细化工作推进方案。

组织经办人员向省医保局专题汇报,深入成都、绵阳等地开展深入调研,结合遂宁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并对政策调整所需软(硬)件条件、信息系统、家庭共享账户模块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经办业务培训。

组织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时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用"业务操作培训。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培训工作。

四是全面实现账户关联。

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全面完成信息系统家庭共享账户模块建设及测试工作,加快推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开展职工社保卡信息家庭关联。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个账已可全面实现家庭成员"共享"使用。

五是强化部门单位协调。

积极与社保、税务等医保费用征收单位衔接,加强与社保合作银行配合,预计6月底前可全面实现定点医院、社保合作银行自助办理家庭共享账户的关联与解除业务,家庭共享账户成员持社保卡能在社保合作银行自助办理医保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