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医保政策解读(三)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发布日期:2020-07-02
问题1.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包含了大病保险费吗?
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已包含大病保险费。
问题2.大病保险对病种有无限制?
答:无限制。患病后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费用仍然较高,超过一定费用的,即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问题3.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年度内单次或累计的住院合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1万元(慢性肾透超过6500元,农村贫困人口超过5000元)低于4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2%报销;4万元至6万元的,超出部分按62%报销;超过6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2%报销;报销不设封顶线。
问题4.特殊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报销有无特殊政策?
答:有,特殊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各分段的基础上提高5%。
问题5.特殊困难群体包含哪些人群?
答: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Ⅰ、Ⅱ级残疾证),③纳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④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⑦农村特困供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