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开拓奋进正当时凝心聚力再出发宜宾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一周年纪实
发布日期:2020-03-11
2019年1月31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一年来,市医保局克服机构新组建、职能大转换、人员大调整的客观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悉心指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守住底线、防控风险,持续提升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效能,为全市500多万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敏参加市医疗保障局揭牌仪式
一、突出党建引领,抓好队伍建设
(一)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制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14项内控管理制度,完成市局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组建和班子选举工作,制定了“三会一课”等7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细化《责任清单》,梳理《履职风险防控台账》。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得到省医保局高度肯定。
(三)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突出医保工作的政治属性,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整改落实中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制定5项专项整治任务,梳理9个问题,针对性制定14条整改措施。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主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评价均达到100%。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机关14名行政编制人员基本配置到位(机关党委书记暂时空缺),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7名;提任正科级领导3名,晋升职级3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新进硕士研究生4名,大学本科以上28人,占比90%,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干部职工平均年龄39岁,干部队伍呈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全年举办各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医保业务专题培训10余期,组织干部参加省内、外各类培训30余人次。
干部职工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二、医保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财政代缴政策,全年共计代缴38599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和代缴率均达到100%,支出资金8491.96万元。增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按90%报销,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0%。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建卡贫困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全年共向贫困人口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救助81383次,支出资金8703.40万元。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世斌调研医保扶贫工作
三、医保应急维稳,战胜突发事件
(一)助力抗震救灾工作。对群众因地震受伤治疗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管理,进行单独核算,确保地震受伤群众得到救治。专项支付抗震救灾受伤人员医保补偿200多万元。开展救治相关药品价格应急监测日报工作,巡查监测药店、医疗机构2136家,监测药械91200种,倾斜经费支持受灾的长宁县和珙县加强医保能力建设。
(二)兜底新冠肺炎救治。强化组织领导,行动迅速,及时出台政策,做到“两个确保”,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向市内定点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5650万元,预拨速度、额度及力度位于全省前列。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实行联网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的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清算”。患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剩余费用由财政兜底补助,实行免费救治。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延长居民参保时限至2020年4月30日,协助1354人办理参保。巡查监测疫情相关商品价格,检查医疗机构4266家次,涉及20个品种(119个规格)。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业务线上办理率达70%以上。做好后勤保障,为20428名抗击疫情一线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引导舆论宣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发布信息300余条,进社区、入农村线下方式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直接服务群众1.6万人次,接受电话咨询4.9万人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接受企业咨询60家次。市医保局将持续发力,战“疫”生产两手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完善医保制度,提升医保待遇
(一)强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总额管理办法,健全医保总额控制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动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1.91万人,参保率99.08%。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将每人全年可报销限额由70元提高到150元。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18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万元。市本级机关事业人员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实行分段补助,补助比例提高了20%以上,补助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同步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规范两定机构准入,全市定点药店达到1742家,定点医疗机构754家(不含村卫生室)。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强化生育保险基本保障功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统筹区内家庭共济。有力推进退役士兵医保关系接续,全市核查比例达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量的99.28%,连续三个月审核量位居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局高度肯定。
(二)提高特殊群体看病待遇。完善国家谈判药品支付管理政策,推行单行支付管理,统一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61种单行支付的国家谈判药品自费比例下降10%,18种高值药品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按75%报销,高值抗癌药品范围从4种增加到7种,门诊支付的单行支付药品费用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创新推出医院、药店“双通道”供药模式。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年,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人员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年,为我市370138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了门诊用药保障。将肝豆状核变性等3种罕见病加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按75%进行报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浩宇听取医疗保障工作汇报
五、推进医保改革,发展医保事业
(一)推进实施企业减负政策。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6.50%调整为6.30%,不降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预计每年可为全市企业减少医保缴费3000余万元。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付费病种数量达到100个,全市按病种付费覆盖16家医疗机构。同时在市第一、二人民医院推进日间手术付费试点。开展DRGs付费试点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准备工作,探索医共体医保付费机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中,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部分支付。
(三)深入推进药品集采扩围。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全市211家公立医疗机构、19家药品生产企业、9家药品配送企业已完成“集采”购销合同签订,第一批“降价药”25个品种已在公立医疗机构开通购买,涉及的中选药品价格最高降幅达98%,平均降幅59%。做到了“平台有采购、医院有使用、患者用得上”。预计可为医院节约药品费用支出1100余万元、医保基金600余万元。
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平出席全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
(四)持续加强医药服务管理。积极保障药品供应,通过提前拨付资金、扩大用药范围、保障抗癌药供应、加强督查督导等多项举措,确定了5家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的定点供药机构,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引入第三方进行医疗服务成本测算,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化。出台了我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着力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等,推动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
六、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
(一)创新监管手段。出台了《宜宾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指静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采取“互联网+云监管”医保监管新模式、利用智慧医保系统实现网络审核监管全覆盖、组建医保基金监管及咨询专家库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全市32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智慧医保系统。
(二)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形成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专项整治以来,共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889家,处理违规医疗机构621家、违规零售药店656家,追回基金共计370.26万元,扣取违约金205.29万元,暂停115家、解除5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专项治理成果受到市纪委监委的高度肯定,作为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宣传引导。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宜宾电视台、宜宾新闻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张贴宣传海报110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近12万份,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24万余部次。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曾宏、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平参加宜宾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七、强化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规划完善政务服务。对46项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进行了详细梳理,编制了《宜宾市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市医保局10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和29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做到公布信息及事项办理流程与实际审批、办理流程一致。全年承办的13件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满意度均为100%。
(二)提升医保线上服务水平。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的参保缴费模式,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联合推出税务APP缴费、“社保E缴费”等,城乡居民可实现参保缴费“一机在手,足不出户”。全面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切实解决病人“多头报销、多处跑路”问题,有效减轻医疗费用个人垫付压力。积极参加全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广“四川医保”APP,实现权益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定点查询等业务线上办理、掌上办理。
(三)扩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简化备案手续,拓宽备案渠道,持续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我市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机构66家,省内异地住院结算医疗机构88家,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病医疗机构18家,省内异地门诊医疗机构51家,省内异地购药药店164家。
(四)强化农民工就医保障。印发《全力保障农民工医保服务实施方案》,简化农民工异地就医办理手续,拓宽备案渠道,落实“三个一批”,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最多跑一次”。
2020年1月18日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搬迁至叙州区建国路1号
春和景明万象新,潮涌三江催人进。时代浪潮奔涌向前,事业发展永无止境,面对新时代、新挑战、新机遇,市医保局将凝心聚力、奋勇向前,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奋斗姿态和实干精神,发挥好医保的民生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宜宾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宜宾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医保力量,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周年大事记
2019年
1月31日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敏参加揭牌仪式
3月1日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家庭共济”
4月11日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曾宏(时任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平参加宜宾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暨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5月1日
将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6.5%调整为6.3%,调整艾滋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管理办法
5月30日
成立中共宜宾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6月20日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世斌带队检查指导长宁、珙县抗震救灾工作
8月19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浩宇,副市长王力平听取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8月29日
召开全市医保系统“四川医保”APP推进会
9月5日
召开全市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会议
9月23日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动员会,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动员部署会
10月25日
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
11月21日
召开全市医保系统政策法规及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
11月27日
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2月19日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王锦强一行到宜宾调研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2月20日
市政府副市长王力平出席全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
2020年
1月1日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70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50元,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1月7日
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赵应成一行到宜宾调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范围工作
1月17日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
1月18日
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经办大厅搬迁至叙州区建国路1号
1月20日
四川首个基于指静脉生物特征认证技术的“特殊治疗项目监审系统”在筠连县试点运行
1月22日
全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测工作,预拨700万元专项医保基金
1月29日
预拨5650万元专项医保基金治疗新冠肺炎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