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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yibin.gov.cn/gzdt_88/gzdt_10362/202002/t20200204_1217593.html | 作者: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2-04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宜宾)宜宾医保战疫情细举措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0-02-04

这次疫情发生以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找差距、补短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持续夯实细化系列举措,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继续做好病人医疗费用保障和监测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了病人不自己付费,及时救治,对于无法核实参保情况或者没有参保的外省人员,做好信息登机和费用记账,事后清算;对于本统筹区没有参保的确诊和疑似患者,疫情期间采取“即参即享”的办法。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每天收集各县(区)和市本级医院确诊和疑似病人的费用结算情况,做好数据的动态监测和费用保障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持续有效推进医保参保排查工作。及时组织各县(区)建立参保排查机制,排查辖区内疫情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医学隔离者三类人员的参保情况,积极组织三类人员及其他未参保人员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三是继续开展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相关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全市范围内药店中口罩、消毒液已基本断货,莲花清瘟胶囊、抗病毒颗粒、板蓝根颗粒等相关药品出现断货,高县、兴文县5家药店抗病毒颗粒由于进货价格提高导致价格有一定幅度上涨,其他商品(包括双黄连口服液和藿香正气液)价格运行基本平稳。各医保经办机构已督促辖区内药店加强与供应商的联系,积极储备相关货物。对于口罩、消毒液缺货的情况已向卫健部门反映。

四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督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宜疫联防办函[2020]3号),由市财政局牵头,1月31日和2月1日到叙州区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