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医保以新举措应对疫情以敢担当扛起使命
发布日期:2020-02-04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病毒席卷以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着力抓好疫情的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2月3日,宜宾许多单位迎来节后首个上班日,市医保局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了系列新举措,解决了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一是及时落实省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2号)要求,及时维护医保目录编码,及时支付疑似和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对跨省异地就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清算”,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实行联网直接结算;进一步延长居民医保参保时限。二是提倡“非接触式”办理医保业务。2月2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出“非接触式”办理医保业务的倡议,主动公布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电话,提醒参保群众尽量通过“掌上办、线上办、预约办、延后办”等方式和途径,实现居民医保缴费等业务不进厅、不接触办理。对于确有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专人做好体温监测并建立台帐做登记。三是严格举措保障单位职工生命安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每天对本单位人员近2周内去向、与湖北省及武汉市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目前健康情况等进行了排查,每天按照要求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工每天上班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超过37.3℃、出现发热、咳嗽的职工先行居家观察和治疗。对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办公物件每天进行3次消毒处理,并在电梯口摆放卫生纸。暂停单位职工集中就餐,采取回家就餐或自带。四是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2月2日市医保局发布文件通知,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用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防护、消毒用品(如口罩、酒精、消毒液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可使用其个人账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