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长宁]长宁县多措并举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发布日期:2022-13-05
为方便服务群众,长宁县医保局强化与“两定”机构之间的协议管理,以“甲方”名义抓牢医保协议履行,发挥好对医药机构的牵引作用。
一是严格准入审批。严格落实资质审批、现场评估、研讨审核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目前,全县定点医药机构366家,在数量、规模、服务能力上基本满足参保群众的需求。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将费用审核、服务监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纳入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协议管理规定的,予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费用、解除协议等处理。
三是服务水平优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协议管理评估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一站式”“一窗办”集中受理定点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的不超过3个月缩短为30个工作日。
四是政策宣传到位。利用现场评估时机,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医保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树立不想骗、不能骗、不敢骗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管理好“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