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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sylbzj.suining.gov.cn/djpb/-/articles/10757683.shtml | 作者: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11-26 | 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遂宁)严厉打击骗保行为四川省今年已追回基金及违约金2.22亿元

发布日期:2019-11-26

11月2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成立仅仅一年的省医保局,坚持以满足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需求为目标,在完善医保制度、推动医保惠民、开展改革试点、促进"三医联动"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据了解,一年来,我省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在全省21个市(州)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将新增补助的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并降低和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60%以上。印发并执行我省《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今后,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将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同时,单位和职工参保手续将进一步简化,职工生育期间保险待遇更有保障。

会同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同时,允许跨省异地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通过改革,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增强了个账基金共济能力,方便了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购药。

进一步健全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制度,出台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多种形式打击各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1570家次,处理21028家次;暂停协议2536家,解除协议310家,移送司法机关25家;追回基金及违约金2.22亿元,举报线索按时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