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26
为规范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基金监管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琼医保[2020]2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专家库的设立
根据基金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以及基金审计、项目评审、基金绩效评价、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需要,遴选医药类、信息类、管理类和研究型专家设立专家库。坚持“统筹规划、按需遴选、逐步完善”的原则,打破所有制和区域界限,广泛遴选高水平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人才,综合考虑入库专家年龄、学历、职称以及地域分布因素,不断优化入库专家结构。专家库的设立、专家遴选和管理工作由基金监管处负责。
二、入库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除了符合《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一)医药类专家
1.从事临床医学、药剂、护理、医技等工作;
2.具有医药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65周岁,具有较丰富临床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4.近3年曾参与国家、省级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和市场监管执法的,或负责、参与实施过中央、省级相关医药类项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信息类专家
1.在医保、医疗卫生、医疗教育、法律、经济等相关领域从事信息化开发等相关工作;
2.具有计算机、医学信息、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
3.年龄一般不超50周岁,具有信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8年及以上,或者具有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
4.熟悉医疗保障政策并能够熟练掌握大数据提取、分析或智能监控等技能,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基金监管飞行检查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管理类专家
1.从事审计、会计、经济、统计、物价、税务、医保基金精算、医保经办、商业保险等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65周岁,取得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在高级管理岗位,从事会审计财务业务或经办运管工作10年以上的;
3.具有较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并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
4.近3年曾参与国家、省级飞行检查和市场监管执法或者承担过中央、省级相关经济类项目实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研究型专家
1.年龄一般不超65周岁,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多年;
2.熟悉医疗保障政策,从事医疗保障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职称的;
3.近3年曾参与国家、省级飞行检查或者评审、咨询工作的,承担过国家、省医保政策研究课题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专家遴选
(一)个人自荐。省医保局发布专家遴选公告,专家根据专家遴选条件,结合本人实际,填写《专家自荐表》自荐,并对能够胜任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做出承诺。
(二)单位推荐。单位(含主管部门)可按照入库条件经综合评估可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的专家,并在《专家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后推荐。
(三)专家推荐。行内专家凭借个人经验或专业角度,可推荐具有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符合入库条件的人才,并经本人填写《专家自荐表》和推荐意见推荐。
(四)其他推荐。医保系统干部可结合专家入库条件按规定程序举荐专家。
(五)入库审核。基金监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推荐等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及时录入专家库,并颁发基金监管专家聘书,同时向局政策法规处报备。
四、专家管理
专家库的管理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局基金监管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包括遴选公告的起草、推荐材料的受理、分类,专家信息的维护、专家名单报备,提出专家库管理改进意见建议等。
五、其他
(一)专家的自荐、推荐和遴选工作每年择机集中进行。根据需要可随时接收自荐和推荐材料,并及时做好审核入库工作。专家遴选数量不设限制,并适当遴选部分外省专家和候鸟专家。
(二)根据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需要,可采取特邀方式从专家库之外,选取若干名专家。
(三)根据需要基金监管处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等培训,不断提升专家履职能力水平。
(四)为调动专家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适时研究制定专家激励措施。
附件:1.《海南省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监管专家自荐表》
2.《海南省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监管专家推荐表》
附件1
海南省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监管专家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
研究/管理领域
□医药类(临床医学、药剂、护理、医技等方面)
□信息类(医保、医疗卫生、医疗教育、法律、经济等领域信息化开发及大数据提取分析等方面)
□管理类(审计、会计、经济、统计、物价、税务、医保精算及经办、商业保险等方面)
□研究类(医疗保障课题研究等方面)
个人简介(学术/管理背景、参与项目、成果,可另附纸):
个人自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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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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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2
海南省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监管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
研究/管理领域
□医药类(临床医学、药剂、护理、医技等方面)
□信息类(医保、医疗卫生、医疗教育、法律、经济等领域信息化开发及大数据提取分析等方面)
□管理类(审计、会计、经济、统计、物价、税务、医保精算及经办、商业保险等方面)
□研究类(医疗保障课题研究等方面)
个人简介(学术/管理背景、参与项目、成果,可另附纸):
个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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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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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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