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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146129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17-06-06 | 52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巴人社办[2017]55号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专题会议要求,现就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目标任务。2017年,我局牵头主办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含分组讨论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含集中议政1件),根据议提案涉及内容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由就业促进科、医疗工伤保险科、劳动监察支队、劳动关系仲裁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管科、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和市社保局等科室(单位)负责办理(分工方案附后)。通过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和“四个满意”的目标:面商率、答复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代表和委员、人大和政协、政府、群众均满意。

二、准确把握步骤时间。3月15日前,组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交办会,落实办理责任。3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电话的方式与建议代表、提案人初次见面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愿,做好协商意见记录,确保面商率达到100%。4月20日前,责任单位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找准每件议(提)案所涉及问题的根源所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主攻重点,积极研究对策和具体办理措施。5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既定对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督办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6月10日前,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不满意的进行重新办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直至满意率达到100%后,正式办理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答复函。答复函由责任单位起草、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统一印制。

三、切实加强沟通协作。责任分工中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其余为协办单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工作沟通,共商解决办法;协办单位要全程参与办理,积极献策配合。同时,涉及其他部门参与协办的议提案,要主动发函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答复建议或提案人。对参与协助其他部门主办的建议和提案,要积极配合,及时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四、注重体现工作轨迹。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注重工作轨迹的体现,特别是在开展面谈沟通、深入调研、走访调查等工作时,要做好视频录制、图像采集、信息采写等工作,并所有资料装卷存档,形成“一案一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进度情况的督查提示,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议提案办理工作平台,并适时通过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办理建议和提案进展情况、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及有关工作动态,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