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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lzyshbzj.cnbz.gov.cn/zwgk/ytabl/ytajb/11693471.html | 作者:巴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日期:2018-08-29 | 34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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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巴人社函[2018]124号

王晓荣代表:

您在巴中市人大第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失信者惩戒力度的建议》(第02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组织学习宣传,推动贯彻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第29号令)、《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以下简称“三个办法”)颁行后,我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转发文件,相应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从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基础信息、规范公布程序、信息交换共享、联合打击惩戒、利用评价成果等几个方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通过专题工作会、座谈研讨会、政策解读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了“三个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深入县(区)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规章、政策的知晓度,为全面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配套制度,促进工作落实。结合巴中实际,建立健全了《重大违法行为审核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机制》、《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等相关制度,加强了重大违法行为的审核通报和信息共享。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八个一批”中的“打击一批恶意欠薪”相结合,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在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呈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以及专题会议决定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互联网站公布了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的26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26家用人单位,共计拖欠劳动报酬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4853余万元、涉及劳动者2640余人,其中市本级3家、巴州区9家、恩阳区5家、南江县2家、通江县4家、平昌县3家。并按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已纳入了各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和联合惩戒。

四、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加强社会征信管理。同发展改革、人民银行、税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协作,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与全方位、广覆盖、宽领域的社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建设有机融合起来,与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名录库和监察对象名录库。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渠道,产生或取得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了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根据劳动监察执法进程,定期上载、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接受执法检查等信息,为开展诚信评价提供了可靠依据。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274家企业进行了书面审查,64家企业被发限期改正指令。

五、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合惩戒态势。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以及社会公布情况上报省人社厅,并向巴中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公布的用人单位纳入“打击一批恶意欠薪”范围,集中通报、公开曝光、查办打击,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使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或责任人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