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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TV1D9_MRgEZMCzg6Sm8yg | 作者: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1-17 | 499 次浏览 | 分享到:

酒泉市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综述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酒泉医保2023-01-17 20:02发表于甘肃

2022年,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酒泉区域中心城市战略,积极发挥疫情防控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医保支付、医药服务、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关键改革任务,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奋力争先进位

重点工作取得新成绩

2022年,我市医疗保障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医保经办服务案例入选全国医保经办服务典型案例,网上评选位列全国16位,全省第一。酒泉市医保事务中心、玉门市迎宾路社区被推荐为“全国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和“全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我市是全省唯一被推荐命名2个示范点的市州,市医保事务中心是全省唯一被推荐命名的市州一级窗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排名全省第三,宣传工作排名全省医保系统第三。酒泉市医保窗口便民服务照片被2022年第8期《求是》杂志采用。

服务全市战略部署

助力发展展现新担当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行动

创新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扩面,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挂钩试点,在我市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筹集新冠疫苗购置专项资金16681万元,拨付疫苗接种费用2046.11万元,有效保障全市255.65万人次疫苗接种。疫情防控“新十条”出台后,在年初预拨3100万元新冠防治周转金的基础上,再次拨付新冠救治专项预付金6010万元,为医疗机构收治患者注入“强心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牵头向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爱心药包”,共发放13.24万人。对在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面做实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取消缴费双基数,减轻财政负担约9000万元。探索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全年向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支付住院补偿资金1496人次、762.34万元。调整优化长期护理补助标准,打破居住地限制,发放长期护理补助431人、290.27万元。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和耐药性肺结核等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治疗费用,参照住院标准予以报销,减轻了患病参保职工的负担。

增进民生福祉

兜底保障彰显新作为

稳步提升医保待遇水平

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一优、两降、四提高”措施,取消了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转诊备案手续,市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700元调减至500元,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自付比例由20%降为1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80元提高至110元,全市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平均可提高10%左右。

健全完善医疗救助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待遇享受、医疗救助和“一站式”结算全覆盖,2022年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6537人,参保率100%,资助参保1144.64万元,资助率100%。共救助困难群众住院及门诊9.29万人次、6964.25万元。

充分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将职工门诊慢特病申报备案下沉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种职工门诊慢特病诊疗用药从医院延伸到3个县(市、区)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确定3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谈判药品费用6892人次、2262万元,支付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41.08万人次、1.03亿元,支付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3.76万人次、81.79万元。保障全市参保职工住院4.59万人次,基本医保平均报销比例80%。保障参保城乡居民住院13.92万人次,基本医保平均报销比例56%。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就医138.2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2.52亿元。

健全制度机制

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全方位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模式,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推进医保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全市开展DIP付费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已达50个,覆盖率59%,确保2024年底前全市开展DIP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探索精神类、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效益。

深入推进医药服务改革

常态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药品10批次314个品种,节约医保基金4400万元。我市首次牵头组织14个市州开展市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的5个品种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6%,最高降幅达55%,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733.5万元。向240家次公立医疗机构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518.1万元,激励医务人员优先选用中选药品,让改革红利及时惠及参保群众。在“酒嘉双城经济圈”战略中率先破局,全面实现酒嘉医保互认,两地参保人员在医保互认医疗机构就医1.26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289.29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258.79万元。

积极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成立酒泉市医保基金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初步构建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基金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启动约谈机制,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制度,基金监管创新工作得到省医保局的高度肯定。依法追回医保基金288.58万元,查处行政案件3件,罚没款5.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条,立案查办行刑衔接案件1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8件,持续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氛围。

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

进一步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医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医保窗口全年办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27.85万件,群众满意度100%。优化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实行省内无异地就医政策,拓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全力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全市异地住院1.9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37亿元,跨省门诊就医直接结算1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354.45万元。积极助力企业纾困,57户中小微企业缓缴医保费154.51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锤炼过硬队伍

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承办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暨医保业务培训班,是甘肃省医保局组建以来首次委托市州医保局举办全省系统的培训和现场会议。建立多岗位锻炼机制,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选派20名年轻干部到定点医疗机构挂职锻炼,组织基层骨干到市局科室跟班学习。成立“青年突击队”,让干部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医保便民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性、提升素质。全市2名干部在甘肃省医保基金监管征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2名干部获得三等奖,我局医保窗口被命名为“全市巾帼文明岗”,1名干部家庭被命名为2022年度全市最美“爱党爱国”家庭。

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目标任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建设酒泉区域中心城市积极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