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ZewaFnLXyODbXPC7YEYAA | 作者:太原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3-31 | 525 次浏览 | 分享到:

【通报】关于2023年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结果的通报

太原医保2023-03-31 16:22发表于山西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山西省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管局对我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共抽取我市辖区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分别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古交西山马兰医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众利店。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定点医院的问题

主要是:

1.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具体表现:内镜特殊治疗同时收取内镜检查费用,化验实际使用试剂和收费项目不符,将手术非除外的耗材进行收费,将手术项目分解收费等。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具体表现:传染病系列检查,穴位贴敷治疗等。

3.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具体表现:超限用药等。

定点零售药店的问题

主要集中在处方管理方面,审方、配方、复核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处理结果

1、按照《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收回违规本金及2倍违约金。

2、按照《太原市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监管考核办法》(并医保发〔2021〕49号),扣减考核分5分。

工作要求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树牢守法意识,健全内部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履行好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