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级飞行检查部分抽检单位违规情况的通报
吉林医保2023-04-03 16:01发表于吉林
2022年,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相关工作程序,采取抽签和指定的方式,对全省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按照飞行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检查中的疑似违规问题移交给属地医保部门进行处理,现将各地医保部门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吉林月潭康复医院
经查,吉林月潭康复医院存在药品和耗材随货通行单管理不规范、康复治疗项目没有登记及记录、购销存管理不规范、医保系统所录入信息与实际不符、非医保医师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无指征入院、超住院天数收费、医嘱与费用清单不符、气压治疗无诊疗记录、超医保限定范围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6.78万元。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依据《长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78万元。
二、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经查,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存在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重复使用诊疗项目、过度使用诊疗、无指症使用诊疗项目、超标准收取费用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94.39万元。吉林市医疗保障局依据《2021年度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94.39万元;3.对相关医保医师进行扣分。
三、舒兰市人民医院
经查,舒兰市人民医院存在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重复使用诊疗项目、过度使用诊疗、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35.06万元。舒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2021年度舒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拒付违规金额135.06万元。
四、吉林市龙潭区人民医院
经查,龙潭区人民医院存在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超标准收费、医嘱与清单不一致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1.22万元。吉林市医疗保障局依据《2021年度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该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22万元;3.对相关医保医师进行扣分。
五、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经查,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超量开药、串换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97.32万元。四平市医保部门依据《四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97.32万元;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四平资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经查,四平资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医师超范围执业、医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54.60万元。四平市医保部门依据《四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4.60万元;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经查,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用药、串换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及医保管理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21.04万元。伊通满族自治县医保部门依据《2022年度伊通满族自治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1.04万元;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东辽盛邦医院
经查,东辽盛邦医院存在违规使用限制性药品、医保医师超范围执业、无指征用药、雷同病历、套餐医嘱、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涉及64.08万元。当地医保部门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东辽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拒付违规金额64.08万元;3.给予一名涉事协议医师扣3分处罚;4.将两名涉事医生移交给卫生健康部门处理;5.责令东辽盛邦医院对两名涉事医生予以清退。
九、辽源仁爱医院
经查,辽源仁爱医院存在重复用药、低标准入院、药品零售价格、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96.74万元。当地医保部门根据《辽源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金额96.74万元;2.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通化柳河医院
经查,通化柳河医院存在不规范收费、超限制用药、过度使用药品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324.24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2021年度通化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度通化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吉林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24.24万元;3.对违规行为涉及的医保医师给予扣分。
十一、抚松县人民医院
经查,抚松县人民医院存在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限制范围使用药品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49.67万元。当地医保部门根据《2022年度抚松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9.67万元;2.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松原康莱尔血液透析中心
经查,松原康莱尔血液透析中心存在超量诊疗、重复收费、医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18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二Ο二二年度松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8万元。
十三、大安舒悦医院
经查,大安舒悦医院存在过度检查、无医嘱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6.09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白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金额16.09万元;2.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四、敦化市官地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敦化市官地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0.45万元。当地医保部门根据《延边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45万元。
十五、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经查,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存在超执业范围行医、目录比照不规范、慢特病认定诊断依据不足、人工晶体带量采购未完成、超限制用药、过度诊疗、无指征用药、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771.36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务设施项目目录》,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71.36万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3.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梅河口天宝医院
经查,梅河口天宝医院存在超试用范围应用脑功能检测、电子生物反馈疗法病历记录与医嘱不一致、DR检查超范围执业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50.39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0.39万元;2.约谈相关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梅河口新华医院
经查,梅河口新华医院存在使用未年检的大型设备实施检查、超限制用药、电动力系统不合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35.40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据《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5.40万元;2.约谈相关负责人;3.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