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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web-NfSkv4CHbP-HU8Flw | 作者: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4-12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台州市典型案例曝光(第一期)

台州医保2023-04-12 11:25发表于浙江

典型案例一

经查,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中心医院店、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于2022年1-2月期间存在为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结算的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六款及《2022年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章第四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于2022年4月对上述两家药店作出对如下处理:

1.解除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中心医院店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2.追回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东海大道二店违规产生的医保费用127269.62元,并由其支付违规金额30%的违约金38180.89元,共计165450.51元;

3.追回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州中心医院店违规产生的医保费用36501.10元,并由其支付违规金额30%的违约金10950.33元,共计47451.43元。

典型案例二

经查,台州市路桥区宝芝林大药房银安店于2022年7月至8月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期间存在挂账销售药品,暂停期满后补刷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行为。

根据《2022年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于2022年12月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