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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CWS9LrIv5lFVLCGTqKcZw | 作者: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5-04 | 3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举办DRG付费改革基础知识培训班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2023-05-04 11:49发表于新疆

为加快推进DRG付费改革扩面至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4月26日地区医保局于举办了DRG付费改革基础知识线上培训,内容包括CHS-DRG付费概述培训、CHS-DRG前期数据采集准备工作等。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医保局业务骨干共242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地区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初向东同志出席培训会并做了DRG扩面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会上,初向东同志强调了做好DRG扩面工作重要性并指出,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2年底前塔城地区范围内完成13家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底前塔城地区范围内完成76家一级医疗机构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2024年底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部启动DRG付费。全地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高效完成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地区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医保部门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形成以保证质量、规范诊疗、控制成本、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管理机制,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开展扩围。各县(市)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指导和组织责任,并组织医保部门、试点医疗机构加强学习、培训。

各县(市)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把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把握DRG付费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理、业务流程、标准规范,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他强调,通过DRG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增强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充分保障医疗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发生,做好医保基金的守护人。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