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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dezhou.gov.cn/n49125799/n49126025/c54845660/content.html | 作者: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1-13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布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金筹集标准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0〕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事业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规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及大额医疗救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2〕168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2020年全市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金筹集标准为138元,其中:单位缴纳69元,个人缴纳69元;个体劳动者缴纳138元。自2020年1月起,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中代扣。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