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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CSF6FUhzAHfdVg87c2meQ | 作者: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6-07 | 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泰市医保局强化四项措施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

泰安医疗保障2023-06-07 15:17发表于山东

新泰市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的工作思路,针对医院重视程度不够高、DIP运行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核心指标控制不理想等,影响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效的突出问题,强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强化职责分工。联合卫健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DIP管理的通知》,分别明确医院领导层、DIP办公室、医务、病案、信息、财务及绩效核算部门、药学、耗材、临床等不同部门DIP工作职责,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主体责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强化内部管理,引导临床医生通过合理用药、检查、诊疗,进一步降低药占比、耗占比,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减少患者自负费用,降低次均费用。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要求医疗机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典型病历评选、“你讲我评共商讨”等方式,持续强化部门、科室,特别是临床医生的培训力度,确保精准掌握改革政策和DIP运行规则,以政策和规则为依据,完善临床路径,提升诊疗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要求医疗机构落实“周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DIP支付方式改革配套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凝结共识,集聚力量,深化改革,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