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呼医保办发〔2021〕19号
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评审专家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人员构成
(一)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
(二)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二、专家职责
专家职责依据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需要确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担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具体实施,依据国家医保研究院的预分组结果,论证形成本地病种目录库,计算病种的分值和点值。对病种、分值等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参与特殊病例评审、建立偏差病例校准机制,调整辅助目录分值。
(二)确定医院系数、总额预算指标等,分析DIP支付对基金平衡、医疗机构总体收入的影响。制定结算政策、监管措施、考核办法以及其他配套管理办法。
(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指导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强化病案管理,规范病案首页填写。协助各定点医疗机构高质量地完成医保结算清单、医保费用明细表等质量控制工作。
(四)承担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政策、管理相关培训任务。
(五)其他有关工作。
三、专家推荐条件及程序
(一)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从保障局或医保经办单位信息统计科、财务科、两定机构监管科、具体承担DIP业务的科室及分管领导中各推荐1名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各医疗机构在病案室、信息统计科、医保科、医务科、财务科、网络信息科六个科室中各推荐1-2名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旗市区医保局填写附件1连同辖区医疗机构填写的附件2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2日之前报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
市医疗保障局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确定为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评审专家库成员并进行公布。
联系人:郭林锐 张少玲
联系电话:0470-8115817
电子邮箱:sylbzjyyglk@163.com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