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212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卫函〔2021〕22号
刘香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共体内建立医保基金与公共卫生资金合并进行DIP考核机制的建议》(第2121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DRG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前几年,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如武夷山市立医院等,就开始进行借助DRG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探索。2019年5月,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我市成为30个城市列入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现阶段,我市正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提出的围绕“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的目标任务,依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推进策略,南平市第一医院、邵武市立医院、建瓯市立医院、建阳第一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等五家试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各试点医疗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DRG付费国家试点领导小组、临床专家小组、病案首页专项管理小组、DRG专家组等,建立多部门MDT协作DRG工作体系,为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宣传展报、临床专科巡讲、会议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DRG政策宣传,加强全院医护人员对DRG政策内涵的了解,把握DRG付费实施的关键,有效推进DRG落地实施。
三是保障数据质量。DRG付费试点的关键是保障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病案首页规范化培训、病案首页关键指标质控、DRG病案质控工具开发等方式,同时及时进行了信息平台改造与数据映射,全面提升病案首页填写质量,及时上报2016-2019年病案首页数据,确保DRG入组的精确性与准确性,为南平市DRG分组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保障。
四是推进绩效考核。根据试点工作进度安排,各试点医疗机构正在制定基于DRG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通过对一些医疗质量指标(如难度指标、效率指标、管理缺陷等)的提取和优化,结合医院的数据整合和分析,建立一个以病种管理为核心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从而对医师进行评价,对医疗效率、质量、安全和缺陷进行管理,并基于此建立医院经营管理模型,实现在疾病诊疗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在试点医疗机构模拟试运行的同时,我们还对非试点医疗机构,在组织实施、培训宣传、数据采集、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为下一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的全面铺开打下基础。
您提出的关于“使用DRG工具助力医院精细化管理”“构建医共体总医院分级诊疗新模式”等建议,正在DRG国家试点工作开展中逐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DRG付费试点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的能力、质量、效率,以及医疗安全、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通过成本控制、流程再造、改变人员构成和资本配置(院区、科室、设备、床位等)、提高诊疗能力、优化诊疗方案来改变运营和管理模式,从内生机制上构建正向激励机制,让医院和医生主动改变医疗行为,自主进行成本管控,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雄
联 系 人:黄承荣
联系电话:8802096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