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平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同质化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06 10:02来源:南平市人大办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实施全国DRG付费试点工作,南平市作为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城市,DRG付费试点政策制定、工作方案建设与试点实施,备受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视与关注。按照国家DRG付费试点三步走规划,要求2019年确立试点城市并做好DRG付费试点准备;2020年模拟运行DRG分组与制定付费方案;2021年正式实施DRG付费。如何根据国家DRG付费试点政策,在区域内实行同质化建设,是做好国家DGS医保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抓手。
通过南平市各县市医院DRG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我们发现当前南平市DRG付费试点医院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卫生部门、医保部门与医院未形成联动机制。DRG付费试点政策的实施,需要地方政府、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具有较强的实施DRG付费意愿;需要医保部门与试点医院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建立常态化协商沟通机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协调方参与DRG付费试点工作。需要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把控。目前卫生部门、医保部门尚未集中开展DRG知识的全面普及与政策宣导;DRG相关培训课程深度与广度不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缺乏相应的抓手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
二、医院对病案科重视度不足。病案首页信息填写完整,主要诊断与主要手术操作选择正确,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准确无误,进而满足DRG分组和付费要求,是DRG付费试点实施的重要前提之一。病案科作为病案首页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在DRG付费试点政策背景下,对病案首页质量管理、病案编码人员的技术提升提出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市试点医院病案科非专业人员占比达54.05%,病案管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机会偏少,ICD编码水平较低。
三、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未实现信息化。DRG分组的重要数据来源是病案首页。病案首页信息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当地DRG分组与付费的政策制定,医院战略发展和患者权益。目前南平市各试点医院并未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对DRG分组结果存在较大的偏倚。
建议:
一、建议通过地方政府、市医管委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协商联动机制。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密切合作,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的政策调研、知识宣导等方式,促进DRG试点改革工作达成共识,以DRG相关指标作为抓手,开展医疗质量与医保付费管理,稳步推进南平市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
二、建议卫生部门加强区域医疗一体化建设与同质化管理。目前各试点医院病案首页信息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亟需统一的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平台进行首页数据质量评估,对主要诊断、主要手术操作错误进行提示,常见编码错误进行甄别,保障各医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真实,有效,真正实现医保基金不超标、医院规范化诊疗,患者负担减轻的目标。
三、建议医院高度重视DRG付费试点工作。基于同质化建设管理,建立医院DRG付费试点工作小组与专家团队。提高对病案科室的资源投入,加强病案编码人员素质培养,建立长效的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机制,优化病案管理流程。强化医院信息人员技术水平,实现医院多系统互联互通,保障首页数据的有效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