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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bj.ln.gov.cn/ybj/zxzx/gddt/25FA1B083C814EF38A0B695EA81E8CF6/index.shtml | 作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23 | 2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召开医疗保障系统“DRG+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运行分析暨县(市)启动会议

日期:2022年03月23日

近日,鞍山市医疗保障系统“DRG+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运行分析暨县(市)启动会议在市医保中心召开。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新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卫健委的代表应邀参会。

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杜鸣松主持。会议全面总结2021年全市“DRG+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对“DRG+点数法”付费运行分析及审核工作进行详细汇报。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新凯认真听取汇报并指出,此次会议是贯彻《辽宁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2022-2024)行动计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总体要求的重要会议,是我市全面开展医保DRG点数法付费工作的阶段总结会,也是进一步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控制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不合理增长的工作部署会。程新凯局长强调,医保“DRG+点数法”付费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式试点运行一年多来,改革初见成效,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得到省局的高度肯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参与。改革进程已经从方案论证、数据采集、系统改造、模拟运行、试点先行、实际付费,进入全域实施、纵深推进阶段。鞍山医保这关键一招破解了多年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定额管理的难题,推进了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病案质量翻天覆地的变化,啃下改革的硬骨头,初步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的目标,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在自我提升、自我革命的改革道路上,为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增加医院整体收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程新凯局长代表局党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DRG+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交流和协作,不断提升DRG预算、结算、清算及病历审核能力,齐抓共管,形成一盘棋;三是树立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量。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在试点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相应对策,补齐工作短板;四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有利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社会宣传,通过改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杜鸣松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经办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经常性把脉,定期总结分析,监测运行状态。二要精准性处方,坚持问题导向,随时暴露不足随时整改提升。三要独特性疗效,实现管理创新,形成鞍山模式。2022年医疗保障改革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各项制度建设任重道远,全市医保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引领,紧扣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这条主线,为实现人民健康、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