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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uxvjR4khzqDnsQjIZthog | 作者: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7-13 | 4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凉山州召开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培训会议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07-13 20:46发表于四川

为保障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医疗保障多层次有效衔接,7月6日,凉山州召开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培训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各县市,主会场设在西昌市,会议就2023年度《服务协议》《异地就医服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行详细解读培训,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州第五人民医院现场签订“协议”,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徐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凉山州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始终把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担当作为,持续推进日常监管全覆盖,配合开展省级医保飞行检查,积极曝光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较好履行“协议”,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基金监管工作,初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会议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增强为参保群众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落实源头治理,明确机构行业自律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监管职责向两定机构延伸;要推行群策群防,营造多方共治氛围,倡导“身边人监督身边事”;要推进部门协同,强化监管公信力和权威性。二要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医保服务管理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两定医药机构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担当起服务群众的行业责任;要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医院管理,严把就医身份关、诊治关、计费关、记录关,用好“协议”约束不规范医疗行为;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实践行契约精神,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触红线,不越底线。要增强协作意识,加强医药、医保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医保部门监督检查,共同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遵纪守法,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不断深入贯彻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社会共治建立多维度监督管理模式,从政府、社会、行业、个人等方面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治;要持续加强医药机构内控能力,增强法纪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性,医保部门要定期对属地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和警示教育,内外并推共同树立红线意识;要推进综合监管,加强医保监管与司法有效衔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州医保中心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西昌市医保中心有关同志,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医保办负责人在主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