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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yg.gov.cn/sylbzj/bmwj/content/7e968e6e-b805-4ead-95bc-7acf90de575c.html?lj= | 作者: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6-15 | 2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医保〔2021〕57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推进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DIP付费方式改革专家是我市DIP付费试点工作的重要智力支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积极进行组织动员,认真开展专家推荐工作。

2、《连云港市DIP付费方式改革专家推荐表》(附件2)由专家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需对信息的真实性予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连云港市DIP付费方式改革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3、请各县(区)医保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医院,并汇总报送专家名单,市本级医院直接报送。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附件2、3的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武雯

联系电话:0518-85685957

邮箱:lygsjmyb@163.com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连医保〔2021〕57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