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曝光案例(第三期)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3-11-02 17:15发表于四川
2023市本级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自查自纠)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内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清单(2023版)>的通知》《内江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以及2022年度病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5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了自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92299.50元。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92299.5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内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清单(2023版)>的通知》《内江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以及2022年度病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5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了自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0582.00元。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0582.0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内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清单(2023版)>的通知》《内江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以及2022年度病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内江市中医医院2023年5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了自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931.00元。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9931.0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内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清单(2023版)>的通知》《内江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以及2022年度病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5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了自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968.30元。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968.3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
根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内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清单(2023版)>的通知》《内江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以及2022年度病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5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了自查,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800.90元。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内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3800.90元,目前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