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疗保障局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卫市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卫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卫医保发〔2022〕9号
各县(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中卫市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的复函》(宁医保函〔2021〕268号)和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市被自治区医保局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
分值(简称DIP)付费省级试点城市。为确保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经与市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商定,决定成立中卫市区域点数法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新忠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永山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俊福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金凯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勇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炳文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财政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市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及软件系统研发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一)材料起草与宣传培训组
组长:杜永山
副组长:黄炳文
成员:各县(区)医保局负责人,市医保局苟进科、马月玲,市卫生健康委拓万莉,市财政局张智艳,科研院所人员1-3人,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保办主任,新闻媒体记者。
职责:负责试点方案、配套政策及各类文件、材料的拟定起草工作,试点经验及做法、典型案例的形成和经验素材的提供,与自治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宣传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料的印制,具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作动态报道、经验总结和成效评价推广。医保改革各类会议组织宣传,参与支付制度改革的效果评价等。
(二)病案质控与编码规范组
组长:卢俊福
副组长:杜永山 黄炳文
成员:市卫生健康委拓万莉,市医保局沈新平、崔丽、马月玲,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病案室主任。
职责:负责指导开展院内数据质控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质控流程,病种分组与测算、结算系统、绩效评价等系统的联调对接、运维服务等工作,在系统运行期间实时监测运行情况,提升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负责指导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编码进行统一匹配、更新和维护,完成本地区编码匹配工作。
(三)医保改革组
组长:王勇
副组长:卢俊福 黄炳文
成员: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拓万莉,市财政局张智艳,市医保局沈新平、苟进科、陈少刚、崔丽、马月玲,科研院所人员1-2人,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保办主任。
职责:负责三年数据提取验证,医疗保障系统及医疗机构人员培训,考察学习,组织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基线调查,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病种分值库维护,制定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考核办法,运行日常监测和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精算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试点期间的结算工作。
(四)系统操作培训组
组长:杜永山
副组长:黄炳文
成员:各县(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市医保局周立芳,市卫生健康委刘银娟,软件研发公司技术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业务人员进行软件系统操作培训。
(五)运行保障组
组长:李金凯
副组长:王勇 黄炳文
成员:各县(区)财政局负责人,市医保局伊玉红、陈少刚,市财政局张智艳。
职责:负责基金预算审核,保障改革相关工作。
(六)项目专家指导组
组长:国家(自治区)专家
副组长:卢俊福 杜永山 王勇 黄炳文
成员:由国家、自治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及我市医疗机构临床专家、病案管理专家及科研院校专家教授等人员组建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项目专家组。
职责:负责项目质量和进度把控,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业务问题,开展医保支付阶段性效果评价,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同时对各参与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财政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