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的通知
白医保发〔2023〕6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局(经办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医保办发〔2020〕50号)的相关规定,为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地见实效,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多轮评审、论证,编制完成了《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共收录病种2550组,其中核心病种1816组(含肺结核、精神类床日病种105组)、综合病种734组(详见附件)。
二、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实行按年度动态调整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12月1日前向所属医疗保障局相关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由所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于每年12月5日前上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班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测算,论证测算完成后,对目录进行调整,具体以下发文件为准。
三、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白城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2023版)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