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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zj.gov.cn/art/2021/10/27/art_1229225623_2370929.html | 作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0-26 | 4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1版)的通知

浙医保发〔2021〕57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单位:

《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0版)》颁布以来,全省严格按照分组目录积极推进住院费用DRGs支付改革,改革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全省DRGs支付改革平稳推进,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关于修订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的函》(医保医药函〔2021〕29号)精神,结合我省DRGs支付改革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1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1.1版)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