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四方面成效
新疆医疗保障2024-02-20 19:20新疆
新疆伊犁州医保部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始终把握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环节是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新疆医保局统一部署,伊犁州直及时启动了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目前伊犁州友谊医院等25家医疗机构于2022年12月实现DRG正式上线付费,伊宁市潘津镇卫生院等102家医疗机构于2023年10月实现DRG正式上线付费,医疗机构、病组、医保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92.03%、97.77%、81.19%。
一、减轻就医负担,改革红利惠及参保群众。从DRG付费情况看,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患者自负水平普遍得到控制并有所降低,三级医疗机构2023年1-12月平均个人负担比同比降低0.98个百分点;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平均下降7.39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2023年1-12月均次费用同比平均下降9.05个百分点,初步达到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减轻的预期效果。
二、强化服务质效,服务意识得到有效提升。面对DRG“控价不控量”“非单独医疗机构定额”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医疗机构收治病患的能动性,激励医疗机构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化和治疗费用合理管控,提高医疗难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收治更多病人。三级医疗机构2023年1-12月服务量同比平均增长率达16.88%;二级医疗机构2023年1-12月服务量同比平均增长率达161.36%。州新华医院、州妇幼保健院CMI值分别达到1.23、1.19,疑难重症诊疗水平得到提升。
三、加强基础管理,病案质控得到全面改进。病案管理规范长期以来进展不够理想,DRG付费极大促进了这一进程。在“要补偿须入组”(即:数据质量不合格不能入组)的制度引导下,倒逼医疗机构全面加强病案质控工作。州友谊医院、州新华医院邀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案管理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州妇幼保健院、霍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尼勒克县人民医院推行月分析通报制度,切实提高了病案数据质量。伊犁州直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准确率由2022年12月份的85.33%上升为2023年12月的99.96%。病案正确入组率由2022年12月份的83.53%上升为2023年12月的98.33%。
四、发挥医保引导,分级诊疗得到稳步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拉开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支付差距,指引病人合理分流,减轻“就医难”问题。通过建立运行分析监测机制,每月将DRG运行情况横向纵向进行服务行为分析,引导医疗机构以收入为中心向以成本为中心转变,回归价值医疗本质。同时,通过设置30个基础病组同城同价,抑制了大医院的虹吸效应和“大小通吃”现象。2023年12月,二级医疗机构收治基础病组较改革前增长127%,基础病组结算占比达8.98%,较改革前增长3.17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收治基础病组较改革前增速趋缓,基础病组结算率为9.2%,较改革前下降1.08个百分点,医保引导作用初步显现,分级诊疗进一步推进。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