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医保局曝光台公开曝光案例(2023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3-05-17 11:35:52
按照《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市级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交叉检查组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9日对我市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21年5月至2022年9月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现将核实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六盘水市水城区妇幼保健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分解收费、过度治疗、串换项目、不合理收费的违法行为。水城区医保局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收回违法本金18300.15元,并处0.5倍罚款9150.08元。
二、六盘水康济精神病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医疗服务不足的违法行为。水城区医保局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违法金额61759.84元,并处0.5倍罚款30879.92元。
三、六盘水市水城区比德镇卫生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的违法行为。水城区医保局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违法金额388509.57元,并处0.5倍罚款194254.79元。
四、盘州新兴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执业的违法行为。盘州市医保局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2.对盘州新兴医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3.责令退回违法本金578611.71元,并处0.5倍罚款255221.86元。
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方位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保服务协议,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使用好、维护好老百姓“治病救命钱”,切实杜绝违规违约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