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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1-01/08/c_1126959141.htm | 作者:西宁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1-05 | 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医保局副局长吴世文调研指导西宁市DRG付费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08

 

1月5日,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吴世文带领省医改办、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一行6人对西宁市两定医药机构准入工作和DRG付费试点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指导,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光辉、副局长杨平参加了调研。

市医保局局长石光辉汇报了西宁市两定医药机构准入工作和DRG付费试点工作情况。西宁市两定医药机构准入工作按照《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精心组织、定期受理,公平公正、严格准入,做好培训、签订协议,接受监督、规范评审,将符合条件的264家医药机构纳入了医保两定医药机构范围,通过简化流程,规范准入方便了医药机构的申报,规避了人情准入、关系准入现象,得到了医药机构的好评。

西宁市作为国家首批DRG试点城市,紧紧围绕国家医保局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医保、卫健、财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以制度规范、标准规范和部门联动为重点,明确工作方向;三是充分利用试点医疗机构的优势成立DRG编码员培训中心、推进编码人才培养;四是以国家局DRG技术规范为中心,严格遵守国家局分组规范,进行西宁市分组。五是先期开展模拟试点,得到国家医保局调研组仅用8个月时间做了其他地区8年工作的办事高效的肯定。调研会上,西宁市DRG付费国家试点信息化建设中标单位生活空间(上海)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详细讲解了西宁市DRG付费权重、费率测算及西宁市分组情况。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吴世文对西宁市两定机构准入工作和DRG付费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西宁市医疗保障局执行《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准确到位,不折不扣,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紧跟国家医保局要求展开,各项工作及时到位,下一步要总结工作成效,积累有益经验,把两定医药机构准入工作和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