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第一期曝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07 15:37:44
一、普安县盘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窝沿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案件情况:2021年5月18日,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干部会议,同意聘用吴某某负责窝沿分院后勤管理工作。2021年6月1日,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谢某某与吴某某签订了《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合同书》,该合同内容存在转包窝沿分院中医科的问题。2021年6月,普安县卫健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合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后,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18日废止了该合同。但是,工作组核查该院中医馆账目时,发现该院存在违规发放绩效43311.7元的情况。
处置情况:2021年6月10日,普安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对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谢某某进行提醒约谈。2021年12月27日,普安县卫生健康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违规发放绩效资金全部追回,普安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普安县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窝沿分院《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给予盘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窝沿分院行政处罚1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情况: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对窝沿分院案件开展延伸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院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发现患者杜某(男,68岁,普安县南湖社区东门组人),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累计在该院住院6次,有3次住院存在挂床问题,3次挂床住院涉及医保报销金3773.95元。经查实,普安县盘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窝沿分院违反了《普安县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涉嫌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773.95元。
处置情况:普安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普安县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依规追回盘水街道窝沿社区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73.95元,并依据医保协议扣除涉及费用的2倍扣款共计7547.90元,合计扣款11321.85元。
二、普安县惠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案件情况:普安县惠民医院长期存在挂床、免费治疗套保骗保行为。2021年1月至12月,普安县惠民医院共300余个医保住院患者,县级调查组走访了89名在该院住院治疗过的患者,发现普安惠民医院确实存在挂床和免费治疗问题。如,患者谭某某(男,77岁,普安县罐子窑镇新民村上白岩组人),2021年期间,累计在普安惠民医院住院10余次,有1次违规减免自付费用;患者谭邓某(男,73岁,普安县罐子窑镇新民村两路口组人),2021年下半年在该院住院1次,查实存在违规减免自付费用问题。经进一步核查财务账目,累计有96名患者在该院住院期间存在违规减免自付费用问题。同时调查发现,该院职工存在上班期间在本院挂床住院问题,且有61人次存在违规减免自付费用问题。经查实,该院涉及违规减免自付费用和挂床人数共计157人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221943.52元。
处置情况: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普安县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一是普安县医保局、普安县卫生健康局分别根据工作职责对普安县惠民医院董事长、院长、分管院长以及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医院中层干部共6人进行集体约谈。二是暂停普安县惠民医院6个月定点医保服务。三是普安县医疗保障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依规追回普安县惠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221943.52元,并处以2倍的扣款443887.04元,合计扣款共665830.56元。
案件情况:2021年2月2日,普安县惠民医院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谢旭在门诊独立坐诊,并将处方上的医生签名为彭某某、李某某两位医生的名字。
处置情况:普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实施处罚3000元;普安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惠民医院将2021年2月2日医院产生的17名门诊患者涉及的报销医保基金共428.03元退回了基金账户,同时暂停了惠民医院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18日共1个月的医保服务协议。
三、普安县济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案件情况:2021年5月,普安济民医院中医科使用未注册在该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罗某某)开展中医科诊疗活动。
处置情况:普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普安济民医院处罚3000元。
案件情况:济民医院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用辞职医生陈某某名字开展诊疗活动,期间中医科共治疗出院患者6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6596.27元。
处置情况:普安县医疗保障局依据《普安县医保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对普安济民医院申报的4月份医保报销款中对该笔违规报销资金6596.27元给予拒付。同时给予普安济民医院违规报销金额6596.27元的3倍罚款共计19788.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