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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1628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5-31 | 2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1-05-31

陈丽茹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和调控作用、拓展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使用范围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门诊常见病,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以及支付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等。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为确保基金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中进一步强调,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按照中央关于“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任务要求,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省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方案,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推动职工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工作部署,推进医保标准化编码落地,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完善医疗保障基础数据,健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统一规范各统筹区经办管理服务(包括个人账户)流程和指南,深入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四、我省高度重视慢性病、特殊疾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考虑到部分患者主要在门诊治疗、医疗负担较重的客观实际,指导各统筹区建立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实现政策规范统一。但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支撑能力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影响,统筹区间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存在差异,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范围和具体政策也有相应不同。目前各统筹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在70-80%之间,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促使慢性病患者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减少住院产生的医保支出,同时也减轻了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