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期:2020-06-11
宋美录代表:
您提出的“亟需拓宽城镇职工医保精神病患者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政策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权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统筹基金支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范围及相应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依据当地基金支付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等确定。因此,各地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如各统筹区将严重精神障碍之一的精神分裂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多数统筹区还没有将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种疾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积极指导各地规范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工作,逐步提升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