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期:2020-06-09
尹汝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更新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两年《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调整情况
2018年,分两批出台了12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修订了163项医疗服务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了《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
2019年,一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6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字〔2019〕39号)。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合理调整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整体设计了我省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明确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体系,符合触发调价标准的、及时启动调价工作。二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我们在认真测算、深入调研、多次论证、外省对比的基础上,在7月和11月分两批出台了263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放开3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三是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5日,研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医保规〔2019〕6号)。对新增项目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范性规定。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探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并同时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二是按照国家要求,使用统一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