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期:2020-06-09
王海侠代表:
您提出的“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加快医养深度融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近期,国家12部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和“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对于减轻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相关的医疗护理负担和缓解老年人机构养老看病就医困难具有积极作用,是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有力支撑。
一、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社厅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工作,逐步探索出“四结合一突出”工作模式,即“政府保障与引入社会资本相结合、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县乡村相结合、中西医相结合,突出重点人群”,全省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基本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省1507家养老机构中,有1421家机构采取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等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其中679家养老机构有内设医疗机构,399家内设医疗机构具备医保定点资质。
(二)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医养结合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席,打破条块分割,着力研究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各部门有效协同、通力合作,破除了政策屏障。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养老事业深入发展。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河北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并以此为统领相继制定了《河北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2016-2020年)》《河北省健康老龄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北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构建起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政策框架体系,有力推动全省健康养老事业深入发展。
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6〕20号),着力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出台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2018〕8号),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取消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行政审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48号)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省卫健委、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在全面做好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村)健康养老的依托作用、大力发展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四)资源整合,探索医养结合深度融合。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通过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不同形式,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全方位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完善服务质量,积极争取医保定点,方便机构养老老年人看病就医。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加业务范围,拓展养老功能,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医疗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发展。
(五)强化资金支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印发了《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民〔2019〕107号),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等12项工作给予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含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按每张床位8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本、专科(含中专)毕业证,2017年1月以后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3年的奖励6000元,满5年的奖励15000元,在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稳定就业、提高护理人员能力水平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六)注重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医养结合进程。一是按照国家要求,积极争取了石家庄、邯郸、保定、邢台市等4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各地遴选了石家庄平安医院等18个省级试点单位,深入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在试点引路、典型示范的基础上,我省不断拓宽医养结合范围,全面提高医养结合工作质量水平和覆盖面。一是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积极配合,立足职能优势,试点探索,示范带动长护险工作,指导做好基层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例如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推广长护险,市本级和20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全覆盖,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得到专业护理服务,有效减轻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提高医疗资源和护理资源利用率,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市场,收到良好社会效益。二是推动养老机构拓展医疗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等,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医养需求;鼓励不具备条件设置内部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或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到机构坐诊、巡诊等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医疗服务,实现资源有效对接。三是重点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连续两年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20项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日间照料、全托养护、短期托管功能,同时依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社会服务。四是提高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广巨鹿县农村互助幸福院和乡村卫生院(室)合建的“院室联建”建设模式,发挥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作用,有效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和就医需求。
(七)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近几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体系,明确到2022年,力争培养培训1500名养老院长、12万名养老护理人员、1.4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设立培训实训基地,健全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2019年组织400余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培训,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养老服务专家智库,推动开展养老服务本科教育试点,支持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类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全省10余家技工院校开设了与养老护理相关的如护士等专业课程,在校生1200余人;设立20余家养老护理示范基地,开展大规模、集中式、标准化提升培训等,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要作出更大努力,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2020年3月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50号)和《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冀人社字〔2020〕63号),对各类培训项目及925个职业(工种)的培训课时、补贴标准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为加大医疗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吸引更多的劳动者从事老年人照护职业,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列入急需紧缺工种,培训补贴在已有基础上上浮10%。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险制度建设。2020年,国家将出台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规范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我们将在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框架下,总结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做好长期护理险制度调研工作,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护险制度,为健康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二)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养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吸取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文件要求,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实现功能和服务的无缝对接。三是加快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政府、机构、社区和居民之间养老、医疗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加强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管理,逐步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针对性;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四是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缓解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医疗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情况。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设立培训实训基地,健全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协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等多部门,创新举措,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吸引各类城乡劳动者尤其是专业护理人员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高技能人才。
(四)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规定,对自愿提出申请、经考察评估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