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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483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3-13 | 2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0-03-13

王秋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贫困人口住院起付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16年8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16﹞131号),确立了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大幅度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就医结算更便捷的目标。关于住院起付线,我省政策规定贫困人口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降低50%。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贫困人口住院起付金的建议”,容易产生因过度保障带来地方财政不可持续,加大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的政策“悬崖效应”。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会议和有关文件都明确指出,有的地方存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降低识别标准,引发了新的矛盾。有的地方贫困人口看病零支付不花钱。要防止健康扶贫抬高标准,层层加码,防范过度医疗。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医保扶贫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保障作用,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到2020年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