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110号《关于扶持基层中医药事业促进我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3-18 09:52
省卫生健康委:
朱艳霞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基层中医药事业促进我省中医药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大病慢性病门诊定点的问题
门诊慢特病是指治疗方案比较稳定、需要长期门诊治疗、门诊花费相对较高且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慢性病种。为保证门诊治疗方案的连续性,各地普遍规定由参保群众自愿选择一家综合医疗机构或中医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以形成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并根据患者健康状况和需求更好的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内容。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为看病就医提供了较为便捷的服务,为便于门诊慢特病患者利用“互联网+”医疗中的中医药服务,全省医保系统助力中医药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推广“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实现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方便人民群众。
二、关于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问题
中医医疗服务具有“简便廉验”的特点,医保部门定价时既要考虑成本和价值因素,也要考虑患者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确保中医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推广传承。2016年以来,我省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方面对中医发展提供了支持。一是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设立中医辩证论治费,其标准高于同级别的西医诊察费。二是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中药熏洗治疗等22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三是新增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2017年以来,共分三批公布了耳穴综合疗法、乳房穴位催乳、药香疚法等13项中医和康复类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四是上调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时,对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肛肠类手术提高30%-75%不等;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时,上调了中医骨伤、针刺、推拿等31项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上调幅度64%。价格调整后,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与周边省份比较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各市也上调了本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五是对部分中医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结合我省中医病种优势,本着与西医同病同价的原则,制定了肱骨髁上骨折、桡骨远端骨折等20个中医病种的价格。
三、关于中医医保报销比例问题
我省一直实施中医药医保倾斜报销政策,使用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比西医高出5个百分点。患者在基层住院使用中医药服务,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5%。目前,部分市对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项目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已达到90%左右,东营市中药整体报销比例比西药报销比例高出约11个百分点,济南市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西医院降低20%,降低了参保患者负担,引导群众使用中医药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完善医保对中医药的支持政策,指导各地适当调整部分价格偏低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充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满足群众中医药医保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群众中医药医保待遇水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