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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0/7/8/art_113623_9290883.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7-08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912号《关于试点推行医共体内医保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08 14:04

陈维芹等4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试点推行医共体内医保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县域医共体建设。去年以来,先后赴福建三明市和深圳罗湖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对省内青岛即墨、临沂费县、滨州无棣等地区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居民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97号),明确了支持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医保政策:一是实行居民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实施范围为实现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上年度居民医保基金拨付总额为基数,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价格、打击欺诈骗保降低医保资金支出等因素,在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基础上,科学确定医共体居民医保基金年度预算额度,并与医共体法人代表或医共体牵头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医保基金在医共体内统筹使用。二是建立总额预算、年初预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确定的医共体年度医保总额付费额度,按一定比例于年初预拨给医共体,减轻医共体垫资压力。年终根据辖区内参保居民合规医疗费用发生额、总额付费标准及医保考核情况,计算医共体结余或超支资金额。结余留用,超支由医共体自行负担。三是强化医共体内政策落实。医共体内执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和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支付比例相差不低于10%;畅通双向转诊转院通道,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转院住院参保患者简化手续、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合理有序就医秩序建立。四是加强考核评价监管。以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围绕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服务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两个最大化,建立完善与总额付费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

该项政策填补了我省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的空白,有效促进县域医共体的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医保对医共体健康发展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预算科学性准确性,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医共体从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实现参保群众、医共体、医疗保障三方共赢。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